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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期待“绿色可持续技术”

  绿色可持续修复是一种考虑到修复行为造成的所有环境影响而能够使环境效益最大化的修复行为。

  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要求秉持绿色理念,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方面出发,选择最佳的修复技术和方案。至于何种技术算是绿色修复技术,业界共识为: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更好的降低到最小程度,将节能减碳及扩大回收植入修复技术的设计及执行,如植物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修复土壤的再回收使用或者物化生物联合修复技术等。

  《土壤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发布一年以来,国家正在加快法律和法规、标准的制定工作。“顺利的话,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新修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可能会比我们预料的时间更快一点出台。”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可持续环境修复大会上,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林玉锁表示。

  土壤治理修复政策的频繁出台,市场的需求,也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据预测,土壤修复行业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发展空间最大的环保细分行业之一,市场空间或高达4.6万亿元。且由于环境治理具有长期性,土壤修复行业有望长期热度不减。

  为此,很多相关企业希望借机在土壤修复领域大干一场。根据我们国家土壤修复的真实的情况,掌握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和场地调查检验测试技术成为企业进入土壤修复领域的一个入口。

  修复技术是修复行业普遍关注的重点,然而一个全面、系统、切合实际的修复方案其实更重要。我国涉足土壤修复领域的时间还非常短,“绿色可持续修复”这个概念也是从国外引进的。

  所谓绿色可持续修复,美国环保署(EPA)给出的定义是:一种考虑到修复行为造成的所有环境影响而能够使环境效益最大化的修复行为。

  “在众多污染地块需要修复的情况下,能利用的资源很有限,所以从顶层设计到项目实施都要优化资源配置,把钱用得最有效,把最需要挪移的风险去除掉。”清华大学副教授侯德义在介绍绿色可持续修复的核心时说。

  侯德义强调,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决策对于绿色可持续修复很重要。“在修复领域,传统的决策过程主要是关注修复场地本身,想办法降低污染物浓度。新的可持续修复则是慢慢的变多地考虑修复场地以外的影响。比如使用的修复试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填埋处理中将污染土壤运出场地对交通、埋场长期的影响等。”

  他表示,目前我国不少项目在场地调查方面的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导致修复方案存在过度修复问题。“过度修复往往由于场地调查的精度不够,导致修复的范围扩大化。另外,还存在某些地块有污染,但是并未曾发现的情况。”

  在技术方案的选择上,侯德义认为,针对不同的场地,应当在具有技术可行性的方法中选择,而没有一个方法对所有的场地都是可行的。所以在修复领域对场地的特性要精准把握,在此基础之上才能做好绿色可持续修复。

  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要求秉持绿色理念,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方面出发,选择最佳的修复技术和方案。至于何种技术算是绿色修复技术,业界共识为: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更好的降低到最小程度,将节能减碳及扩大回收植入修复技术的设计及执行,如植物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修复土壤的再回收使用或者物化生物联合修复技术等,都可以称之为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

  践行绿色可持续理念,有些企业已经在行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董事长李卫国表示,在环境修复领域,企业参编多项污染场地修复行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并且在项目中践行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比如,高能环境承建全球最大的污染场地原位热脱附项目江苏苏州溶剂厂原址北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原位热脱附技术,作为一项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自1985年美国EPA首次将其采纳为一项可行的修复技术起,即被国外大范围的应用于处理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壤、污泥、沉淀物、滤渣等污染场地的修复。另外,热脱附技术对于处理一些突发性的有机对环境造成污染事故,如由于意外泄露、倾倒而发生的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修复也是一种不错的技术方案。

  “作为一种热处理技术,通过加热把污染物从土壤中脱附出来,这种技术在原理上并不复杂。但这种技术的先进性,关键表现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工程应用的过程和经验是最重要的。”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龙涛说。

  他表示,不是说有了污染场地、有了设备就可以用好技术,而是能不能将实际经验应用到修复的工程中去。所以,我们在引进技术的时候,一定要与实际的工程结合,要通过工程化应用,把先进的技术真正转化为应用成果。

  据介绍,高能环境通过对技术的改进,其系统优势正在与苏州合作的治理项目中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其技术优势为永久性去除污染物、无二次污染、可创造二次效益、可达到不一样程度的处理效果、分阶段分离不同污染物、处理范围大等。

  技术转化难题之外,目前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尚未形成明确的标准体系,这对于投身该领域的企业也是一个困难之处。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姜林表示,在场地调查与监测方面,目前只有三个标准,这三个标准很难支撑现有的污染场地调查。他认为,现在的主体问题有三个:只有场地的调查,对污染场地的采样、监探,包括快速监测仪器的使用、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我国风险评估方法过于保守,难以客观评价风险;修复技术方面也缺少技术规范。

  这一系列的问题有待国家出台更详细的政策,规范修复技术、建构层次化风险评估体系等。

  如何建立健全可持续土壤修复体系。姜林建议:建立相应的修复技术的应用技术规范;建立制定修复过程建设运行维护等有关标准;制定针对二次污染的有关技术标准,防止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构建合理的修复效果的评估,包括引入统计分析进行污染场地效果的评估;研究制定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标准等等。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检验测试标准体系等相关领域也将受到资本的重点关注,标准一旦确立,将引导行业向更规范的方向发展,一些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可能会因此受益”。他说。

  今年被业界称为“土壤修复环境政策爆发年”,这些即将出台的政策是否能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拭目以待。